针对2025年11月8日开始实施的锂电池出口限制措施,政策背景、监管变动及单证要求有哪些变化?出口外贸代理欢迎来电咨询,瀚而普上海进出口外贸代理公司,服务热线:021-35383360
2025年11月8日起,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锂电池出口管理的公告》(2025年第83号),对高能量密度锂电池出口实施新规管控。此次政策调整是应对全球供应链安全及技术贸易摩擦的重要举措,企业需重点关注以下变化。
一、政策背景与管控逻辑
中美技术竞争升级是本次政策调整的核心动因。公告将能量密度≥300Wh/kg的锂离子电池组、固态电池等纳入两用物项管理,主要基于以下考量:
军事应用风险:高能量密度电池可用于无人机、水下潜航器等军民两用装备
产业安全维护:2024年我国锂电池出口额达876亿美元,占全球73%份额,需防范核心技术外流
国际规则对接:参考欧盟《出口管制条例》(EC 428/2009)对储能设备的管控标准
二、监管要求主要变动
商品范围扩大
新增管控:UN3480锂离子电池组(能量密度≥300Wh/kg)、车用动力电池系统(总能量≥1kWh)
豁免情形:消费电子配套电池(如手机电池<100Wh)、医疗器械用电池(需提供医疗注册证)
许可管理强化
原仅需UN38.3检测报告,现需额外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审批周期约5-7个工作日
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关",报关时需在"监管方式"栏填报"一般贸易",备注栏注明许可证编号
申报要求细化
HS编码申报需精确至9位(如8507600010对应高能量密度电池)
需在"特殊关系确认"栏勾选"是",并提交《价格核实声明》
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进口外贸代理、出口外贸代理及自营各类商品、技术的一站式外贸代理服务,以安全、便利、增值为企业核心,24小时应急响应,提供出口外贸代理服务,服务热线:021-35383360。
2025年11月8日起,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锂电池出口管理的公告》(2025年第83号),对高能量密度锂电池出口实施新规管控。此次政策调整是应对全球供应链安全及技术贸易摩擦的重要举措,企业需重点关注以下变化。
一、政策背景与管控逻辑
中美技术竞争升级是本次政策调整的核心动因。公告将能量密度≥300Wh/kg的锂离子电池组、固态电池等纳入两用物项管理,主要基于以下考量:
军事应用风险:高能量密度电池可用于无人机、水下潜航器等军民两用装备
产业安全维护:2024年我国锂电池出口额达876亿美元,占全球73%份额,需防范核心技术外流
国际规则对接:参考欧盟《出口管制条例》(EC 428/2009)对储能设备的管控标准
二、监管要求主要变动
商品范围扩大
新增管控:UN3480锂离子电池组(能量密度≥300Wh/kg)、车用动力电池系统(总能量≥1kWh)
豁免情形:消费电子配套电池(如手机电池<100Wh)、医疗器械用电池(需提供医疗注册证)
许可管理强化
原仅需UN38.3检测报告,现需额外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审批周期约5-7个工作日
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关",报关时需在"监管方式"栏填报"一般贸易",备注栏注明许可证编号
申报要求细化
HS编码申报需精确至9位(如8507600010对应高能量密度电池)
需在"特殊关系确认"栏勾选"是",并提交《价格核实声明》
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进口外贸代理、出口外贸代理及自营各类商品、技术的一站式外贸代理服务,以安全、便利、增值为企业核心,24小时应急响应,提供出口外贸代理服务,服务热线:021-3538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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