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瓶气体出口有钢瓶的情况下还需要额外做危包证和危险品包装吗?出口外贸代理欢迎来电咨询,瀚而普上海进出口外贸代理公司,服务热线:021-35383360
钢瓶作为特殊压力容器,其出口监管要求与普通危险品包装存在差异。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版及海关总署第12号公告,钢瓶气体出口的包装合规性判定需满足特定条件。
一、危包证豁免情形
钢瓶替代条件 \n - 钢瓶需取得《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定期检验合格证书(有效期通常为3-5年) \n - 需提供钢瓶出厂合格证(含制造单位许可证编号)及充装记录 \n - 仅限2类气体:2.1类易燃气体(如甲烷)、2.2类不燃气体(如氧气)、2.3类有毒气体
禁止豁免情形 \n - 钢瓶超过检验有效期或存在腐蚀、变形等缺陷 \n - 气体与钢瓶材质不兼容(如氢氟酸不得使用普通碳钢瓶) \n - 一次性钢瓶或非重复充装钢瓶
二、必备文件清单
法定文件 \n - 《气瓶使用登记证》(需在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n - 中英文对照的充装说明书(注明气体成分、压力、充装日期) \n - 危险品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针对钢瓶外部防护包装)
运输文件 \n -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证明书(由商检机构出具) \n - 国际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适用于陆运)
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进口外贸代理、出口外贸代理及自营各类商品、技术的一站式外贸代理服务,以安全、便利、增值为企业核心,24小时应急响应,提供出口外贸代理服务,服务热线:021-35383360。
钢瓶作为特殊压力容器,其出口监管要求与普通危险品包装存在差异。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版及海关总署第12号公告,钢瓶气体出口的包装合规性判定需满足特定条件。
一、危包证豁免情形
钢瓶替代条件 \n - 钢瓶需取得《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定期检验合格证书(有效期通常为3-5年) \n - 需提供钢瓶出厂合格证(含制造单位许可证编号)及充装记录 \n - 仅限2类气体:2.1类易燃气体(如甲烷)、2.2类不燃气体(如氧气)、2.3类有毒气体
禁止豁免情形 \n - 钢瓶超过检验有效期或存在腐蚀、变形等缺陷 \n - 气体与钢瓶材质不兼容(如氢氟酸不得使用普通碳钢瓶) \n - 一次性钢瓶或非重复充装钢瓶
二、必备文件清单
法定文件 \n - 《气瓶使用登记证》(需在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n - 中英文对照的充装说明书(注明气体成分、压力、充装日期) \n - 危险品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针对钢瓶外部防护包装)
运输文件 \n -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证明书(由商检机构出具) \n - 国际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适用于陆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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