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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出口食品新规问答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1-05-10 13:46:40    点击数:-   【

海关进出口食品新规问答,下面跟着瀚而普进口外贸代理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更多进口外贸代理欢迎来电咨询瀚而普上海外贸进出口公司,服务热线:021-35383360


2021年4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48号令和第249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两部法规均于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上述两部法规的发布,引发广大食品进出口企业网友的关注和探讨,为此,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于4月26日举办了一场在线直播课,邀请了熟悉我国进出口食品监管及法规标准的冯老师与食品伙伴网国内食品法规专家尹老师对上述两部法规进行了解读。本次课程推出的及时性、内容的专业性吸引了200多位网友的热切关注和积极参与,同时收集到了与会网友提出的近100个有关海关进出口食品监管新规的问题。在此,邀请相关专家对其中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了汇总解答,分享给大家。


进口外贸代理

1、预包装海苔产品,要不要按照第30条 进口水产品要求,进行标识?

答:海苔属于藻类蔬菜加工品,不需要按照此规定标识。

2、您好老师~,想进一步请教下关于19条,境外出口商货代理商备案的问题。我们合作的境外出口商A有N个供应商同步合作,在备案时只需要对境外出口商A备案即可,还是需要将A及全部供应商都进行备案。

答:只需要对直接向中国开展出口业务的境外出口商进行备案。

3、第七条:注册主体要求,备案国外的供应商还是生产商?

答:注册主体是境外食品生产企业。

4、进口产品及添加剂的执行标准如果有两个以上的标准时,如何选择?

答: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出口产品符合国标,是否强制要求?

答:第三十八条规定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国际条约、协定的要求。进口国家(地区)暂无标准,合同也未作要求,且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无相关要求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是否都需要注册?

答:《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规定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不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贮存企业。第七条 下列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调味料。

7、第十条 说到的进出口商备案和合格保证,这个合格保证有具体要求或模板吗?

答:目前没有,请关注海关后续发布。

8、生产商注册编码是需要在内外包装上显示出来吗?

答:第十五条 已获得注册的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时,应当在食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

9、进入保税区备案的,水产品,肉类必须加贴中文标签吗?

答:在进入保税区时,相关食品可不加贴中文标签,但是如出区进入境内,需要看销售目的市场和贸易方式,如果是拟通过一般贸易方式销售到国内市场必须加贴;如果是跨境电商,或复出口的则不需要。

10、出口食品企业,是否必须需要生产许可证

答:纯出口企业不必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但也应问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海关意见。

11、非法检物料可以出检验检疫证明吗?

答:非法检物料不涉及海关检验检疫环节,无法申领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12、4月12 号发布的海关法规,宽限期怎么解读和界定?2022年1月1日开始注册,还是必须完成注册?

答:目前海关尚未出台相关规定,建议持续关注。

13、第七条:境外生产企业由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的品类 特殊膳食食品都包括哪些品类?对于目前没有涵盖进去的一些品类如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如何执行?若注册是否有过渡期

答:这两个问题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建议持续关注。

14、新的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提到,进口食品内外包装要标注注册编号,法规明年1月1日生效,这个时间是按产品生产日期计算,还是入境日期或是其他呢?还有怎么理解内外包装

答:如果海关总署不再发布相应说明或设置过渡期,可理解为生产日期。

15、第三十条:除肉类、水产品和保健品外,其他类别的食品都不需要说明书吗?

答: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哪些品类需要有说明书需要看具体品类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法规的规定。

16、针对以箱为销售单元的预包装食品,内袋上也需要加上注册编号吗?

答:需要。

17、管理办法中需要当地监管部门推荐注册的食品类别没有详细定义,是按照海关HS编码体系中的定义来判定吗?

答:建议关注海关后续发布的规定。

18、请问新规出台前 即现行需要注册的这些境外生产企业 申请的注册材料是提交给海关总署还是各地方的海关呢?

答:现行需要注册的企业提交给其生产国相应的监管部门,由其统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

19、该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实施,注册资料的具体要求比如申请书模板,承诺函模板什么时候出来呢,企业需要在正式实施之前注册完成还是需要在实施之前在进口食品包装上有注册编号呢?如果是后者,是否可以通过加贴小标签的方式操作呢?

答:模板和过渡期的问题建议关注海关发布的后续法规。

20、第十条企业注册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所在国家(地区)、生产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申请注册食品种类、生产类型、生产能力等信息。请问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 在国外/地区 一定有吗?怎么才能够获得呢?

答: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建议咨询本国主管机构。

21、请问食品用猪皮明胶需不需要准入?咨询了属地海关,属地海关答复:咨询了海关总署,暂时只能从法国和加拿大进口。但是国内同行或者供应商有从德国和韩国进口(有报关单)

答:需要准入。

22、请问是否新规实施后,所有食品均需要注册?

答:是的,所有食品都需要注册。

23、请问内包装是指什么?有些产品在包装盒内还有内包装袋,此内袋也需要标注册编码吗?

答:外包装分货物外包装和产品外包装,指不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内包装是指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

24、油脂制品,例如植物黄油,脂肪涂抹酱等是否属于食用油脂和油料?需要官方推荐注册么?

答:油脂制品不属于油脂油料。

25、请问调味料中含肉粉,调味料需要注册吗?

答:需要注册。

26、第二章第九条 对于进口尚无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暂予适用的相关标准要求 请问暂予适用的相关标准是指哪方面的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商业标准等算吗

答:是指针对进口无国标的食品,专门由卫健委公布的标准。具体例子参见龙舌兰酒和乳渗析物。

27、港澳台向中国大陆出口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是否同样参照本规定?

答:同样参照。

28、请问,第二十七条,检验检疫审批,在签订贸易合同前要取得检验检疫许可,请问这里的检验检疫主要检什么?第二十九条,年度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抽检计划会公开吗。

答:检验检疫主要针对动植物疫情疫病的风险。年度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抽检计划一般不公开。

29、老师说的“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工作指南”预计何时出台?

答:请关注海关总署网站。

30、请问进口保健食品中文标签不得加贴,那是境外生产商提供的产品标签就要符合大陆法规要求吗?

答:境外生产商提供的产品标签应符合我国标准法规的要求。

31、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是指实际生产企业吗?可以是经销商吗

答:生产商是指实际生产企业。

32、关于GACC备案号,以后全部需要加贴在产品上吗?

答:全部需要标识。

33、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英文标识吗?

答:包括英文标识。依据GB 7718,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34、您好,请问宠物食品进口需要按248号令的要求注册吗?

答:宠物食品不属于食品。不按照本规定管理。

35、请问248号令的工作指南会按产品类别分别出吗?

答:请关注海关总署后续发布的法规。

36、第八条  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 这个是指那个部门  是海关相关部门还是FDA

答:是指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出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37、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该规定第十五条中内外包装标准注册编号,一定要在标签上标吗,印在产品包装桶上可以吗

答:可以。

38、境外18种生产企业注册后,进口商在海关总署的备案是否需要调整?

答:海关总署有可能对备案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请关注海关总署后续发布的法规。

39、目前,海关准入政策是否仅以43.248.49.223《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为主要判断目录?海关是否还会参照以前质检总局的“首次进口需风险分析的植物源性食品及已有输华贸易的国家或地区目录(2013年7月修订)”这个列表判定?

答: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为主要判断目录。

40、请问,代用茶产品属于植物源性食品,是否必须要在 《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中才可准入?比如,玫瑰茄(代用茶)原产国德国,在加工过程中采取了严格的灭虫卵及高温消毒杀菌等工艺,加工程度使商品不再可能受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侵染,用于泡茶喝,该产品HS:1212999990,不在《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内,另外玫瑰茄在2004年已经被卫健委批准为普通食品。所以,请问基于这两点,可否视为玫瑰茄(代用茶)不需要检疫审核,且是可以准入的?

答:基于以上分析,加工过程中采取了严格的灭虫卵及高温消毒杀菌等工艺,加工程度使商品不再可能受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侵染,可不需要检疫审核,且是可以准入的。

4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是针对食品进口标签要求,食品添加剂是否也要求按此《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文标签要求?

答:食品添加剂的标签应符合 GB 29924-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 的规定。

42、老师,您好!现在的境外生产企业,都只注册了以前的四大品类,依据新规,是扩充注册还是重新注册,具体的流程和材料是全部依据新规还是会有另外的法规做指导?以及审批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呢?

答:全部品类都需要注册,具体流程和资料请关注海关总署后续发布的法规。

43、对于 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标签,是否既要考虑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还要考虑GB 7718等要求?

答:需要符合我国法规和GB 7718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44、自己提交材料中有个符合性声明,这个声明有模板吗?是简单的符合规定的描述,还是要把要符合的内容详细列出来,然后一项一项对照说明?

答:目前没有模板。声明的内容和详细程度应使海关能够判断出口企业和产品的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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