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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导热液体”商品归类决定的解读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03-06 13:17:30    点击数:-   【

海关总署关于“导热液体”商品归类决定的解读,下面跟着瀚而普进口外贸代理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更多进口外贸代理欢迎来电咨询瀚而普上海外贸进出口公司,服务热线:021-35383360

关于“导热液体”商品归类决定的解读

进口外贸代理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近日海关总署将世界海关组织(WCO)协调制度委员会(HSC)关于“导热液体”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并公告。

“导热液体”的成分为部分氢化的三联苯(74~87%)、部分氢化的四联苯及苯环数大于4的多联苯(10~18%),以及三联苯(3~8%)。从生产工艺看,该“导热液体”由纯苯经缩合、除杂、加氢等加工制得,不属于“蒸馏高温煤焦油所得的油类及其他产品”。从组成成分看,高温煤焦油蒸馏所得的油类及其他产品中不含部分氢化的三联苯及多联苯,因此该“导热液体”不属于“高温煤焦油蒸馏所得的油类及其他产品”的“类似产品”。

综上,该“导热液体”属于未在《协调制度》其他品目中列名的混合物,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按“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化学产品及配制品”归入品目38.24、子目3824.99项下。

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进口外贸代理、出口外贸代理及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供应链业务为主的专业化、多功能、综合性的进口外贸代理公司,我公司也提供预归类和产地证服务,24小时应急响应,提供进口冻品冷链消杀、区内仓储、出口外贸代理、清关等一揽子进出口服务,出口外贸代理热线:021-3538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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