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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管新规马上实施啦!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09-30 10:20:48    点击数:-   【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管新规马上实施啦!下面跟着瀚而普进口外贸代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更多进口外贸代欢迎来电咨询瀚而普上海外贸进出口公司,服务热线:021-35383360

食品进口商们注意啦~


进口外贸代理

《关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海关总署2019年第70号)

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今天小编就来介绍一下这个监管新模式

实  施  背  景

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管新模式的实施,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预包装食品进口手续,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同时,该公告明确了标签审核的责任主体,强化事前事后监管,有利于提高进口食品经营单位守法意识和管理水平。

适  用  范  围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主  要  改  革

一是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自2019年10月1日起,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

二是进口商提交合格证明。进口商应当向海关人员提交合格证明材料,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原件和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是进口商自主审核标签。进口商应当负责审核其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是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四是海关实施现场查验和实验室检验。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作为食品检验项目之一,由海关依照食品安全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 

五是海关依法处置。海关收到有关部门通报、消费者举报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涉嫌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进行核实,一经确认,依法进行处置。 

改 革 前 后 变 化

01

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标签审核责任主体由海关监管部门转变为进口商。进口商应当负责审核其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是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02

改革前,主要通过海关监管部门对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实施备案审核,发现标签不合格,并在海关指导指导下进行技术整改,标签违规成本相对较低。

改革后,除了海关部门在进口抽检或稽核查环节核查外,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职业维权人士在消费环节均可发现标签不合格,进口商不仅要承担下架、召回、销毁或退运、赔偿等产生的巨额经济损失,还有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违规的成本将增加。


03

不变。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变。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不合格允许按规定整改不变。

其 他 知 识 点

入境展示、样品、免税经营(离岛免税除外)、使领馆自用、旅客携带以及通过邮寄、快件、跨境电子商务等形式入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监管,按有关规定执行。 


进口外贸代理

出口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的预包装食品标签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符合的要求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等。

标签要素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进口商、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原产国(或地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营养标签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可豁免的除外。

小贴士

必要时,企业应提供下列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随附材料:

一、中文标签样张。如有外文标签的,请同时提供加贴中文标签后的标签样张(即明确加贴位置,且加贴位置与实物一致)。

二、如有外文标签的,请提供外文标签样张和翻译件(翻译件要与原标签样张一一对应,所有外文文字都需要翻译,所有的图案符号代表的意思都需要罗列)。

三、中文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等,以及各种标志(例如有机、清真、GMP、ISO、HACCP),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强调某种配料的,或者产品属于地理保护标志产品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或说明材料。

四、中文标签中显示注册商标应提供相应证明或说明材料。

五、特殊食品请提供我国相关监管部门注册/备案证明文件(包括保健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六、提供进口食品归类说明(在GB2760中的分类,及产品符合的产品标准号)。同时将配料表/原辅料中属于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物质分类列明。

注 意

1.上述材料如为外文,需要提供翻译件。

2.标签样张及所含图片中最小的字符应清晰可辨。如有缩放的应注明缩放比例或实际标签的大小。

3.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应提供说明书或合同与标签检验有关的内容。

4.检验过程中发现存在疑问的,企业应补充相应材料。

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进口外贸代、出口外贸代理及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供应链业务为主的专业化、多功能、综合性的出口外贸代理公司,24小时应急响应,提供出口外贸代理、清关等一揽子进出口服务,出口外贸代理热线:021-3538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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