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用物项是指既有民用用途又可能用于军事目的的货物、技术和材料,出口外贸代理欢迎来电咨询,瀚而普上海进出口外贸代理公司,服务热线:021-35383360
监管要求主要包括:出口许可证(向商务部申请,需提供技术参数、最终用户信息)、最终用途证明(需进口国官方或最终用户盖章,注明货物用途)、报关单如实申报(在 "监管方式" 栏注明 "两用物项")。对于敏感国家和地区(如未建交国家、受制裁地区),许可证审批更为严格,可能需要额外提供进口国的最终用途说明和承诺书。进口时,若货物属于两用物项,需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无证进口将面临罚款或货物没收。
出口外贸代理可协助企业进行两用物项分类判断,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查询服务,避免因误判导致违规出口。代理公司熟悉许可证申请流程,能指导企业准备技术参数表、产品说明书等申请材料,加快审批进度。对于首次出口两用物项的企业,代理可提供合规培训,讲解国际核查风险及应对措施。此外,代理还可协助企业与国外客户沟通,获取符合要求的最终用户证明,并对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验,确保单证齐全有效,降低通关风险。
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进口外贸代理、出口外贸代理及自营各类商品、技术的一站式外贸代理服务,以安全、便利、增值为企业核心,24 小时应急响应,提供出口外贸代理、清关等一揽子进出口服务,出口外贸代理热线:021-35383360。转自网络,如侵删
常见涉及两用物项的货物包括:
无人机(航程超过 300 公里或载荷大于 7 千克)、加密设备(含强加密算法的服务器、密码机)、特种材料(碳纤维、芳纶纤维)、精密仪器(坐标测量仪、光谱仪)、化学品(可用于制造炸药的硝酸铵、高氯酸铵)。
这些货物即使用于民用,出口时仍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部分还需提交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证明货物不会用于军事领域。此外,部分传统商品如机床、轴承,若精度达到一定标准,也可能被纳入两用物项管理。
监管要求主要包括:出口许可证(向商务部申请,需提供技术参数、最终用户信息)、最终用途证明(需进口国官方或最终用户盖章,注明货物用途)、报关单如实申报(在 "监管方式" 栏注明 "两用物项")。对于敏感国家和地区(如未建交国家、受制裁地区),许可证审批更为严格,可能需要额外提供进口国的最终用途说明和承诺书。进口时,若货物属于两用物项,需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无证进口将面临罚款或货物没收。
出口外贸代理可协助企业进行两用物项分类判断,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查询服务,避免因误判导致违规出口。代理公司熟悉许可证申请流程,能指导企业准备技术参数表、产品说明书等申请材料,加快审批进度。对于首次出口两用物项的企业,代理可提供合规培训,讲解国际核查风险及应对措施。此外,代理还可协助企业与国外客户沟通,获取符合要求的最终用户证明,并对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验,确保单证齐全有效,降低通关风险。
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进口外贸代理、出口外贸代理及自营各类商品、技术的一站式外贸代理服务,以安全、便利、增值为企业核心,24 小时应急响应,提供出口外贸代理、清关等一揽子进出口服务,出口外贸代理热线:021-35383360。转自网络,如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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