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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进口有哪些通关标准?

2025-09-25 11:35:25 

玻璃进口因种类不同适用不同通关标准,合规资料准备是确保顺利通关的关键。进口外贸代理欢迎来电咨询,瀚而普上海进出口外贸代理公司,服务热线:021-35383360
主要通关标准与分类

玻璃进口通关标准主要依据产品用途和特性确定:普通平板玻璃需符合GB 11614标准(透光率、平整度要求);汽车安全玻璃需符合GB 9656标准(抗冲击性、碎片状态要求);建筑用钢化玻璃需符合GB 15763.2标准(弯曲强度、耐热冲击性能);夹胶玻璃需提供胶片厚度和粘合强度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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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资料清单
基础文件: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合同,发票需注明玻璃种类、规格(厚度×尺寸)、加工工艺(如“钢化”“夹胶”)。
监管文件:自动进口许可证(部分玻璃需办理,如汽车玻璃)、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优惠需提供,如东盟国家可享受协定税率)。

技术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由生产厂家出具,注明符合的中国标准)、检测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涵盖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包装声明(确认是否为木质包装,如是需提供熏蒸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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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素与归类要点

申报要素需准确填报:品名、用途(如“建筑用”“汽车用”)、加工工艺(如“钢化”“镀膜”“中空”)、规格(厚度和最大平面尺寸)、品牌(无品牌需注明“无牌”)。

商品编码根据加工工艺和用途确定:未钢化的普通玻璃归入7004,钢化玻璃归入7007,夹胶玻璃归入7008,汽车安全玻璃归入70071190。例如,厚度5mm的钢化建筑玻璃应归入70071900,申报要素需完整填写“建筑用、钢化、5mm×1220mm×2440mm、无品牌”。

通关注意事项与风险提示

注意事项:玻璃属于易碎品,包装需符合运输要求(使用木箱并填充缓冲材料),提单需注明“易碎品”标识;进口散装玻璃需提供切割计划,海关审核后按切割后规格归类;夹胶玻璃需注明胶片材质(如PVB胶片)。

风险提示:申报要素不全导致归类错误(如漏报“加工工艺”)、检测报告项目不全被要求抽样送检、包装破损导致货损。进口外贸代理可协助企业确认标准要求,规范申报要素,确保资料齐全,提高通关效率。

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进口外贸代理、出口外贸代理及自营各类商品、技术的一站式外贸代理服务,以安全、便利、增值为企业核心,24小时应急响应,提供进口外贸代理服务,服务热线:021-3538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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