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通关资料清单
基础资料包括: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外贸合同,需确保信息一致。提单收货人需与报关单经营单位一致,电放提单需提供电放保函;发票需注明配件名称、型号、适用车型(如“适用于奔驰W222车型”)、数量、单价、总价;装箱单需按配件类型分列(如“发动机配件”“底盘配件”),注明每个型号的包装数量和毛净重。此外,需提供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优惠需提供,如东盟国家可享受协定税率),木质包装需提供熏蒸证书。
根据配件类型不同,需额外提供相应文件:涉及3C认证的配件(如汽车玻璃、安全带、轮胎)需提供3C认证证书;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关键部件需提供进口许可证(监管条件代码“O”);属于“CCC免办”范围的(如维修用配件)需提供《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进口旧汽车配件需提供《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且仅限维修用途,禁止用于组装新车。例如,进口汽车安全玻璃需同时提供3C认证证书和原产地证书。
商品归类要点
汽车配件归类核心是确定“是否构成整车特征”和“具体功能用途”:
按功能归类:发动机配件归入8409,变速箱配件归入8708,灯具归入8512,轮胎归入4011,安全气囊归入8804。
通用零件与专用零件:通用零件(如螺栓、螺母)归入7318,专用零件需结合车型和功能归类,如“适用于宝马X5的前大灯”归入85122010。
注意事项:申报时需注明“适用车型”和“具体功能”,无适用车型的通用配件按材质归类;成套散件若构成整车特征需按整车归类,否则按零件归类。
通关注意事项与风险提示
注意事项:申报价值需真实合理,保留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应对海关审价;配件包装需标注产品名称、型号、适用车型,便于海关查验核对;进口后需按规定保存3C认证证书等文件,以备市场监管部门检查。风险提示:伪报商品编码逃避许可证管理(如将需许可证的发动机配件归入通用零件)将面临行政处罚;3C目录内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将被扣留;旧配件申报为新配件,需补缴税款并可能被处罚。进口外贸代理可协助企业准确归类,规范准备资料,确保顺利通关。
上海瀚而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进口外贸代理、出口外贸代理及自营各类商品、技术的一站式外贸代理服务,以安全、便利、增值为企业核心,24小时应急响应,提供进口外贸代理服务,服务热线:021-3538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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