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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出口两用物项许可证解析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5-11-18 13:58:54    点击数:-   【
无人机(指具备自主飞行能力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出口两用物项许可证(用于管控军民两用物品进出口的许可证明,依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是什么?出口外贸代理欢迎来电咨询,瀚而普上海进出口外贸代理公司,服务热线:021-35383360

依据商务部2025年《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对具有军民两用特性的无人机实施出口管制的法定文件。

出口外贸代理


一、适用情形
无人机需许可证的技术标准:
续航时间:≥30分钟且≤1小时,或≥1小时(无论航程)
载荷能力:≥20L气雾剂布撒系统
控制距离:无线电视距传输>50km

二、申请材料
基本文件: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
出口合同(需注明"民用用途")
技术说明:
无人机参数表(续航时间、载荷等)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需进口国官方认证)

三、监管要点
敏感地区:出口至未建交国家需额外审批(如伊朗、朝鲜)
许可证管理:一证一关,不得转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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