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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如何避免出口防疫物资被召回、退货(防护服出口信息指南)上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05-11 13:13:08    点击数:-   【

解读|如何避免出口防疫物资被召回、退货(防护服出口信息指南)上,下面跟着瀚而普口外贸代理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更多口外贸代理欢迎来电咨询瀚而普上海外贸进出口公司,服务热线:021-35383360


导读

当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抗疫医疗物资的主要生产供应国之一。医疗物资的质量安全监管问题,事关重大,高层始终高度重视。

以福州关区为例,开春以来,为缓解新冠防疫物资紧缺局面,部分服装家纺类企业在第一时间调整生产计划,着手新建防护服生产线支援抗疫一线,并很快开展对欧美等海外国家和地区的出口。

近期,随着防疫物资相关政策密集出台,为帮助企业稳定对外生产出口,迅速适应通关新形势、新要求,福州海关充分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职能,组织骨干力量奔赴生产一线,实地回应并帮助解决备案、送检、报关、查验等诸多问题。

如何才能让企业产品出口不再走弯路?为此,小编整理汇总了防护服出口的海关监管要点,供出口企业参考借鉴。

一、国内对防护服产品如何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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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防护服是指医务人员(如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清洁人员等)及进入特定区域的人群(如患者、医院探视人员、进入感染区域的人员等)所使用的防护性服装;大多采用PP(聚丙烯)、SMS无纺布、高密度聚乙烯材料,外覆专用透气膜的医疗防护服具有很好的防护性能,并且无毒无刺激性,对皮肤无害。需要满足防护性、舒适性、物理机械性能以及其它性能的要求。

国内医用防护服标准

1.GB/T 20097-2006 防护服 一般要求

2.GB 19082-2009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3.YY/T 1498-2016 医用防护服的选用评估指南

4.YY/T 1499-2016 医用防护服的液体阻隔性能和分级

5.YY/T 1632-2018 医用防护服材料的阻水性:冲击穿透测试方法

6.YY/T 0506-2016 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

7.YY/T 0689-2008 血液和体液防护装备 防护服材料抗血液传播病原体穿透性能测试 Phi-X174噬菌体试验方法

其中YY/T 1499-2016《医用防护服的液体阻隔性能和分级》中将医用防护服一共分为了4级,等级越高,防护性能越好。

其他应用领域防护服标准

1.GB 24539-2009《防护服装 化学防护服通用技术要求》-工业防护服标准

2.GB 24540-2009《防护服装 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工业防护服标准 

3.GJB 2063-94《隔绝式防毒衣通用规范》-军用防护服标准 

4.GJB 1971-94《FFY03型防毒衣规范》-军用防护服标准 

5.GJB 1750-93《含碳透气防毒服通用规范》-军用防护服标准

注意:防护服/医用防护服是否合乎标准,需要经过检测机构检验。获认可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名录可登录https://las.cnas.org.cn/LAS_FQ/publish/externalQueryL1.jsp进行查询。

二、报关过程注意事项

1.医用防护服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2020年第5号(2020年3月31日),出口5类医疗物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企业承诺声明(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还须提供药监部门出具的出口销售证明)。

2.若产品(指上述5类医疗物资)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2020年4月25日),出口企业在报关时须提交书面声明,承诺产品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海关凭商务部提供的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清单(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www.cccmhpie.org.cn动态更新)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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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进入医保商会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清单流程(原则上每周报送一次,截止时间为每周三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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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自4月10日起,对“6210103010、3926209000”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2类医用防护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注意是医用防护服,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医用、医用、医用”。生产个人防护或者工业用非医疗器械管理的非医用防护服,未列入法检,也非5号、53号、12号公告所涉产品,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可自行直接出口,不要求提交注册证和质量安全承诺书;但企业要严格产品质量管控,坚持诚信经营、合规经营;在申报时,要如实填写医用/非医用、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申报要素,否则一样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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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特殊情况外,绝大部分医用防护服按照材质分类应归入下列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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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防护服的出口退税率为13%。

6.中国已与25个国家和地区达成了17个自贸协定,自贸伙伴遍及欧洲、亚洲、大洋洲、南美洲和非洲;中国正与27个国家进行12个自贸协定谈判或者升级谈判,主要包括《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日韩、中国-挪威、中国-斯里兰卡、中国-以色列、中国-韩国自贸协定第二阶段、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以及中国-新加坡、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等。中国原产的商品,包括疫情防控物资,出口到这些国家和地区凭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获得关税减免优惠,以出口防护服到韩国为例(如下),建议出口前向海关申请原产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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